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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健保署函: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「有關本署同意助產所提供居家接生服務得比照論病例計酬970

 

中華民國助產師助產士公會全國聯合會

 

受文者:台灣助產學會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1630

發文字號:助全桂字第1110053

附件:原來文

 

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「有關本署同意助產所提供居家接生服務得比照論病例計酬97005D「陰道生產(助產所)」申報案」,詳如附件原來文,請查照。